8月13日,中大力德的资金流向显示,主力资金净流入1.29亿元;游资资金净流出3457.1万元;散户资金净流出9488.87万元。
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订工作细则。该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三分之二为独立董事,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担任。委员会负责研究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制定薪酬政策,监督薪酬制度执行情况,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2025年8月12日,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选举产生第四届董事会成员,并完成有关人员聘任。新一届董事会由8名董事组成,包括非独立董事岑国建、岑婷婷、伍旭君、方新浩、余丹丹,独立董事周燕玲、童群、周忠,任期三年。董事长为岑国建。公司聘任岑国建为总经理,方新浩、伍旭君、徐家科为副总经理,伍旭君为董事会秘书,方新浩为首席财务官,戚友锋为内部审计负责人,周央君为证券事务代表,任期均为三年。
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信息公开披露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信息公开披露行为,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制度涵盖信息披露的根本原则、内容与标准、程序、保密措施及责任与处罚等方面。公司及相关信息公开披露义务人应根据法律和法规及时、公平地披露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会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舆情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处理原则,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企业成立了应对舆情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董事长任组长,董事会秘书任副组长,负责统筹舆情处理工作。舆情分为重大舆情和一般舆情,处理原则包括快速反应、协调宣传、客观公正、主动承担。
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主要内容有: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监督企业内部控制有效性。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两名独立董事,至少一名为专业会计人士,主任委员由专业会计人士的独立董事担任。
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主要内容有:研究公司中长期发展的策略和重大投资决策并提出建议。战略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三分之二为独立董事,委员由董事长或全体董事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主任委员由董事长担任。
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发布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旨在加强公司内幕信息管理,做好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制度规定公司董事会为内幕信息管理机构,董事长为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为保密工作负责人。未经董事会批准,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泄露涉及公司的内幕信息。
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总经理班子工作制度,旨在提高管理上的水准和效率,明确职责范围,保障职权行使,保护公司、股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总经理是董事会领导下的行政负责人,负责贯彻董事会决议,主持生产经营和日常管理工作。制度明确了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禁止情形及义务,规定了总经理的职权、审批权限及职责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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